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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释疑:宅地70年使用权到期怎么办
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》引人瞩目的是,意见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,作了说明和安排,明确提 出: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、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。意见的发布,将对公民的土地与房屋权 益保护释放哪些新信号?记者采访了权威专家进行深入解读。
1 宅地70年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?
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说,目前,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规定,“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”。目前的法律条文由于缺乏细则,如何“自动续期”存在不确定性,难以操作。
杨立新认为,续期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:一是不够70年的,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;二是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,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 无期限的物权,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,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;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,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 之间的关系,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,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。